2011/2/2 10:45:00 浏览:853 来源:成都家教网
中国人常犯的英语错误 1
1) 句号后面不空格:
接触了点“国内英文”,发现有这个通病。问了一个朋友才恍然大悟,因为在打中文时,标点符号后面是不用空格的。但是在太平洋两岸尚未统一之前,劳驾打英文标点时,后面姑且先空一格吧。
2) 喜欢少一点:
S.H.E.不是S.H.E
U.S. 不是 U.S
P.R.C. 不是 P.R.C
3) 不该多加了个介词:
Seek help, not “seek for help(s)”.
楼下那位找人帮忙的别生气。(Don’t take it personally.)
我每年都替我们公司做campus recruiting。这个错误是在中国留学生中最普遍的。看到我这张黄面孔,同胞也最喜欢往我的booth 这里递简历,但是半数的简历开头都写着:seeking for a position that offers…
老美是不会往下读第二句的,直接丢进made in China的碎纸机里了。
Seek 后面不要(不应)加for。
因为Seeking = looking for
所以Seeking for = looking for for (?)
4) 不该少了个介词:
Back to China, 或者 back in China,不是back China (“情回中国”网站的英文名。不过这比我以前看到的那个海军迷的网站叫101th.com闹的笑话要小些。)
5) 不该大写的别大写:
大写往往是代表缩写。加复数时,s不要大写。
DINKs (or DINK’s),别写成DINKS。
PhD,不是PHD。(PHD=Permanent head damage).
Again, 楼下那位找帮忙的别生气。Nothing personal.
另外,在网络刚普及的时候,美国有约定的nettiquette (net etiquette,或称网络礼仪),全大写的打字被网民视为大声喧哗(shouting),属无礼行为。当然我理解中文打字的局限,这条不适用于华人。所以“喜欢就捧捧场”别紧张,但是哪天你同洋人用全英文在网上沟通就不能再“BLAH, BLAH, BLAH…”了。
6) 记住了,Let’s NOT forget…, 最好别 let’s DON’T forget:
楼下的那个写Thoughts after V day也别对号入座。
答非所问
今天上班忙,分秒必争,所以这篇是急就章,写的不好多包涵。说到分秒必争,想起听得最多的一句问话:
Do you have a minute?
中国人往往会答:
Yes, I have.
正确的答案是:
Yes, I do. 或者 Yes, I (do) have a minute.
有的中国人会辩护说:可是我说的是英国英文。
不错,传统的英国英文里是可以回答Yes, I have. 但是别忘了传统的英国英文里是不会这么问的。只有在英国人用传统的语法问你Have you a minute? 你才可以回答Yes, I have.
所以说,他问你 Do you? 你就该回答 I do. 如果他问你Have you? 你就应该答 I have.
他如果问你Do you have…,你却答 Yes, I have. 那就是答非所问了。当然这错误无伤大雅,老外也不会张口咬你。
二战之后,美国英文在世界各地全面取代英国英文,成为主流语言,再由于通讯的发达和好莱坞的强势(垃圾)文化,英国年轻的一辈也向美国靠拢了。有人留意过,英国BBC的播音员在1973首次使用了Do you have …的句型,标志这种美式问句第一次进入英国主流社会。
接下来,那个前两天写Thoughts after the V day 的whim同学别发脾气,下面是您写的原句:
But she still has to come back to work, hasn’t she?
这个不能算是Freebie了吧。(让我先趴下,免得你一拖鞋飞过来。)
I have to get down, don’t I? 还是I have to get down, haven’t I?
那么是不是这就意味着在美国英文里就不能够答:I have了呢?也不是。如果美国人问你:Have you got a chance to look at it? 你就可以(也应该)回答:Yes, I have.
在这里have 就变成了个表示完成时的助动词。
现在的美国英文已经把have这个词差不多“扶正”成了真正的动词了,而且也有把need这个词扶正的趋势,现在恐怕只有老学究才会说:Need I do this? Need I do that? (收音机里的那个伪学究Paul Harvey就是其中之一,每天都会出来拿腔拿调地说这种假英国英文,有点象大陆演员学“港台腔”的肉麻味道)。现在的美国小孩基本上都说Do I need to do this? 当然在文学创作时可以文邹邹一下,有首歌就叫Need I say I love you? 在追美女的,不妨练练这句,她怎么答你都有戏:
Yes, you need. 那你等什么,赶快说爱拉扶油。
No, you needn’t. 那你就把它理解成她比你还猴急,别second-guess.
No, you don’t. 好,你就有借口帮她补习一下英文了。
如果她不答话,给你白眼,那你就说我只是在讲一首英文歌,别自作多情。
最后给大家轻松一下,来个脑筋急转弯吧!知道英文里最短的句子是什么?
不知道的我告诉你,是:I am.
那么英文里最长的句子是什么呢?
下期公布答案。
提示:答案可在本期找。(但是不许作弊!)
咬文嚼字
上期脑筋急转弯答案:
最短的英文句子:I am.
最长的英文句子:I do.
本集纯粹是咬文嚼字,博君一笑,玩玩文字游戏,顺便脑筋急转弯一下。想要真正提高实用英文的同学,别往下读,有空还是到别的坛子里去
现在上课:
上集“答非所问”讲到了I do 和 I have 的区别,不小心带出了英式和美式的句型,本来只想点到为止,不想有个BeingWithU同学一定要深究其理,连问了托尼福(假)老师三天/次。不得已,我只能硬着头皮再上讲台。
先声明,假老师是真喜欢BeingWithU同学 这样的学习精神和打假作风。
BeingWithU 同学(质)问我:
您说英式have u a minute? 动词呢?
等同美式do u a munite? 通吗?
托尼福(假)老师坦白如下:
英式have u a minute? 动词呢?
答:动词就是Have.
等同美式do u a munite? 通吗?
答:不等同。英式Have you a minute?不等同美式Do you a [minute]?
我说的是英式Have you a minute?等同美式的Do you HAVE a minute?
而且我承认Do you a minute 这句是不通,而且在美国和英国都(洋P)不通。但我没说过Do you a minute这句话,大家给我作证。
但是等一下,英式Have you a minute?是通的,这是我说的。
(传统)英国英文里:不但Have you a minute? 是通的,信不信,连Need you a minute? 也是通的。动词呢?动词就是Have;动词就是Need.
Have和Need这两个词在传统英国英文里有特权,在问句里不需要Do来帮忙。
好了,美国人最讨厌英国那套特权了吧,所以Have这个词,一到了大西洋这边就被降为平民了。在美国,这个Have如果再敢一个人在问句里溜哒而不找个Do, Did, Can, 或者自己的变形来帮一把,那就算是错的。
你在美国如果说Have you a minute? 那除非人家认出你是英国女王,否则都算错。
那么这个Need的特权呢?在美国也被削了一半,而且看样子早晚也快完。
Do I need to do something? 和Need I do something? 至少现在在美国都可以,但语感稍微有点不同。那不是至少现在Need的特权没有被削吗,怎么说是削了一半呢?不错,上面这两个句型都可以,但是您要是在美国说Need you a minute? 这个句型还是很难让美国人接受的。(现在的英国年轻人也很难接受,或者说很难受。)所以说特权被削了一半。
还没有把您搞糊涂吧?下面再跟您绕绕圈。我们玩个游戏吧,就拿Have这个词来玩。
玩游戏之前,跟您提个醒,记住英国有特权,美国没特权,还有英国美国都有,咱们中国没有(不讲究)的时态!
这里讲的英式都是传统英式,不带现代英式的:
Do you have a minute?
Yes, I have. (自己打屁股!托尼福[假]老师选集的第二集“答非所问”没看过吗?)
正确答案:
Yes, I do.
Had you a minute? (英式,小心过去时!)
Yes, I did.
正确答案:
Yes, I had.
英式 Had you a minute 相当与美式Did you have a minute?
他问的是英式,为什么答美式?托尼福(假)老师在第二集里讲的答非所问您又忘了?!
记住英国 have 和 had 的特权,在问句里不用Do 和 Did 来帮忙。
再给您一次机会
Has she a minute?
No, she doesn’t.
正确答案:
No, she hasn’t.
哪怕你答 No, she doesn’t have a minute.也错。英问美答了!
答No, she hasn’t a minute可以给分。
BeingWithU 同学喜欢怀疑一切,挑战权威。好,托尼福(伪)老师这次让你再反问一次,但必须用传统英国英文来问。
如果我说:She had a minute.
您怎么反问?记住用英式。
She had a minute, didn’t she?
正确答案:
She had a minute, hadn’t she? (英国,英国,还是英国;传统,传统再传统!)
再把Whim同学的经典作文Thoughts after the V Day里的例句拿出来:
She has to come back to work, hasn’t she?
如果在英国,算不算对? 想替Whim同学翻案的同学看仔细了Has后面那个To再说话!
不服气的(包括Whim同学)再来,
托尼福(伪)老师问你们最后一个:
Hasn’t she had a minute? (别管意思,只玩语法!)
No, She hadn’t
正确答案:
No, she hasn’t.
刚才几句把您彻底英国化了,看清楚了,这句可是地道的美式问法。
再看一遍:
Hasn’t she had a minute?
那要是把这地道美式问句转成了地道英式的,该怎么问呢?
Hasn’t she a minute?
错!问过去的事情,怎么变成一般现在时了呢?
Hadn’t she a minute?
错,语法上还没对上口。(自己琢磨错哪了?Hadn’t she 等同 Didn’t she have)。
正确答案:
Hasn’t she had a minute?
对,这句英式美式问法都一样。
同学们,同学们,请把手里的拖鞋放下来。听我说,老师是说过那句是地道美式问法,但没说就不能也是地道英式的呀。
再来一遍:
Hasn’t she had a minute?
英国人也答 No, she hasn’t. 而不是 No, she hadn’t.
好,现在知道为什么美国人要取消Have这个词的特权了吧!
晕到桌子底下去的同学可以起来了。那么告诉托尼福(伪)老师,老师以后问你们问题还敢不思考三分钟以上就张口答话的吗?
哈哈,I thought not!!!
为什么托尼福(伪)老师给你们上这堂课呢?就是要告诉你们,其实我们中国人最常犯的英语错误不是语法不正确,而是咬文嚼字, 怕语法错不敢开口讲。老外也犯语法错误的,至少小时候犯过,但是犯了错就改,以后就会有长进。
这一点,我完全同意“bucuo”同学的观点,以下是他在a little bit challenge里的语录:
“作为英语不是母语的中国人,更重要的是敢于先胡乱说,然后不断总结,经常反思。可是据我的观察,中国人是想的太多而说的太少。我们先表达,后求提高。[拍老师马屁部分略去]”
记住了,不要过分咬文嚼字。好了,下课之前再插几句:
“似玉”同学,以后也不要怕跟你弟弟(我猜是ABC吧)“当面”说英文,他要是再敢笑你语法错误,就说托尼福(假)老师给他布置了一道题:
试试看怎么把 Didn’t you need a minute? 这句翻成传统的英式问法!
答Needn’t you a minute?你先(替我)扔给他一拖鞋!
浅谈复数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英文叫什么?
中国人往往会说:
正确的答案应该是:
别忘记加复数了!下次出差您留心一下,别说美国航空公司,联合航空公司那些龙头老大,就是再小再小的,小到全公司只有一架飞机,它照样也是 XXX Airlines.
有人说,不就是忘了加个S了吗,我们中国人不应该拘泥小节吧!我也同意。美国人有句话叫:水至清则无鱼。我们中文里也有个词叫:Nitpicking,翻成英文大概是“吹毛求疵”。不过这里就不是我在第一集里说的加个大S还是小S的问题(也不是加林志玲还是侯佩岑),这里谈的是:“要不要”加个S的问题。别小看了这里的S,如果东航的飞机上忘了漆这个S,闹的笑话可就是国际的了。
这一点我就佩服“国航”了,英文的译名就充分照顾到中国文化里没有单复数概念的国情了。这Air China 两个字多好教,再笨再粗心的总记得住“充气陶瓷”吧。
接下来我们又要来看Whim同学在情人节过完写的经典作文Thoughts after the V Day了:
And let’s [not] forget that the true winners of my friends’ romantic “treatments” are the flower sellers, the airline, and the hotel.
大家说Whim同学的airline有没有加复数呢?(让我赶快先趴下。)等等… 好了, 估计Whim同学的第二只拖鞋也应该从我头上飞过去了,现在可以把我扶起来了。Whew!
英文刚入门的同学下面一段不要看,否则会把您带到沟里去。
Whim同学在这里用Airline,单数,其实是可以成立的,理由说起来比较麻烦,这也就是为什么Whim同学有理由要飞我拖鞋了。但是,加s更保险,尤其是当她那位朋友需要转机什么的。
接下来这一段,Whim同学请不要读。
其实Whim同学的这篇Thoughts after the V Day写得很不错。再看看上面的例句,短短的一句话,四个该加复数的地方都加了复数,一个不该加复数的地方就不加,可加可不加的地方就留下想象空间。那么为什么这段不让Whim同学读呢,那是怕她又犯骄傲的老毛病,人还是谦虚一点比较好。俗话说的好: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美丽。
有人说,这个复数,不就是记得要加个S嘛。其实复数的学问很大,不是有一个S没一个S那么简单,当然今天只谈一些皮毛。
有些单词本身已经是复数了,就别再加个S了。比方说:children这个单词 。
各位大师们会说:你也把我们看瘪了,这个词,小学第一堂英文课就学了,知道是复数,不会忘的。
好,那我再拿个小学第二堂英文课学的词来:police 是单数还是复数?
警察说托尼福是个假老师(真骗子):
Police says TNF is a phony.
正确答案:
Police say TNF is a phony.
这里的 Police 被视为复数。
再来一个,小学第三堂英文课学的单词:public 应该算单数还是复数呢?
群众说托尼福虽然坏,但很帅。
The general public believe TNF is a hunk.
正确答案:
The general public believes TNF is a hunk.
这里的Public 被视为单数。
那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你是问为什么托尼福会这么帅,这个问题我真的回答不上来。帅就是帅,其实我也不想那么帅,没办法,身不由己。(Sorry, I can’t help it.)
但如果你问的是为什么Police 属复数,而Public 属单数,这个问题托尼福还是能凑和着答一下:这就和英文单词里的一个独特的类别叫作集体名词(collective noun)有关。这些词除了警察和群众还包括:society, family, class 等等,表面上看是单数形式,但是实际上代表的是一群人。所以形式和实质产生了矛盾,也就对英文初学者造成很大的困扰。
下面是托尼福(假)老师在多年教学(行骗)经验中总结出的几条真理:
1.传统英国英文里,所有集体名词一概视为复数。(甚至包括government 一词。)
2.美式英文里,绝大多数情况下集体名词被视为一个整体,也就是单数 。但Police 一词习惯上为复数,这也是托尼福假老师所知的唯一例外。(注意:例外中还有例外,本文不谈。)
3.美式英文中,极少数情况下,集体名词也可视为复数。
那么什么是“极少数情况”呢?那就是当集体中成员的意见不和,莫衷一是的情况下:当陪审团(jury)一致相信托尼福犯有冒充人民教师罪时,jury 一词被视为单数;但是当陪审团成员意见不一时,甚至有女成员偷偷爱上了被告托尼福时,陪审团自然不再是一个整体,jury 一词就可被视为复数。
当然这是极少数情况(我是说集体名词被视为复数,帅得被人爱则属常态),所以奉劝诸位在美国考英文时不要抬杠,看到集体名词(police 除外),乖乖的把它当作单数。
这个“整体”不“整体”的概念还可以引伸到集体名词以外的名词,也就是说,有的可数名词即便加了个s,还是可以被视为单数的。
Two million dollars ,两百万美圆,够复(富)了吧。小心有时被视为单数:
Two million dollars means nothing to Bill Gates.
而不是:
Two million dollars mean nothing to Bill Gates.
在这里两百万被看成一笔钱,所以是单数。
当然这里又涉及到一个微妙的语感问题,所以有时候两分钱倒是可以被看成复数:
One penny doesn’t mean anything to TNF. (这叫富贵不能淫!)
Two pennies do (mean a lot to TNF).
这叫人穷志短,所以两分钱就被托尼福看成两个比圆桌面还大的铜板,在这里就是复数。
所以说单数还是复数不但要看单词的形式,还要理解意思,兼顾习惯。当然两分钱通常是被视为单数,除非碰到象托尼福那样的极端财迷。
再来最后一个实例:“美国”应该是单数还是复数呢?
如果有同学说(the) United State 当然是单数,那么他(她)犯的是本文开头提到的忘了加S的错误。
如果有同学说United States 是复数,因为有s,那么他(她)至少英文入门了,但仍需努力。
如果有同学(比如Whim同学)说虽然United States 有s,但是仍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所以是单数,那么托尼福假老师恭喜您了,您的英文学到家了!(但是历史知识还欠缺一点。)
正确的答案是:
United States 是个单数,但也曾经是一个复数。
美国刚建国的时候United States 被视为复数。当时的官方文件提的是:United States are 一群乌合之众,而不是United States is 一群乌合之众。所以也别以为只有我们中国人才是散沙一盘,山坶大叔以前是散沙十三盘。但是后来嘛,新的民族认同慢慢确立了,逐渐的United States就演变成单数了。当然最后也有几个顽固的南方人还想搞“复”辟,把United States 看成是复数。结果当时也有个假老师,叫林肯,看不下去,一吹络腮胡子一瞪眼,就把他们给灭了。从此再没人敢说美国是复数的了。不过有人看不惯
结语:
我们中文里没有单复数的概念,所以中国人学英文有先天的不足。但是这个先天的不足是可以靠我们中国人细心的优点来弥补的。吹毛求疵固然不可取,但是“小处不可随便”应该是我们学习和工作上成功的秘诀。美国人常说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也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细微之处见精神”。
后记:
说些正经的,这一篇是《中国人常犯的英语错误》系列的第四集了,贴子越来越难写,课是越来越难上了。“生于70s” 论坛的确是高手如云的地方。尤其是BeingWithU同学,提的问题很有水平,假老师已经有些招架不住了。写第一集完全是出于无聊,后来也就有骑虎难下之势。其实本人所学的专业跟英语是风马牛不相及,写的东西无非是平时学习英语时的心得。说的好听是寓教于乐,说实在了,就是油腔滑调的市井之作,还望在座诸位中真正的高手,比方主修英美文学或者对外汉语专业的,提供真正的专业意见,以免假老师一再班门弄斧,误人子弟。
闲谈副词
“小心开车”英文应该怎么说?
我听到很多中国人说:
Drive careful!
正确说法:
Drive carefully!
对,语法,又是那倒霉的语法。英语有一套由时态,单复数,词性等等所构成的比较健全的语法。对于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时态是先天的弱项。原因很简单,因为中文里的时态概念很薄弱。单复数嘛,看似容易,其实学问也蛮多的。看过托尼福假老师《中国人常犯的英语错误4 ? 浅谈复数》就知道了。当然那篇还只是“浅谈”,有机会我再写个“再谈复数”,“三谈复数”什么的,一定能把大家带到九寨沟里去。
再来说词性,很多人认为词性应该是我们中国人的强项,无它,中国人素来讲究治学严谨,所以每学一个英文单词必先强调其词性。什么名词,动词,代词,连词,冠词,介词,形容词,副词,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从小就烂熟于心了。
其实未必,比方讲这冠词,就是中国人学英文的最大杀手。前几天就有位只爱马甲不爱旗袍的同学要求我写一篇关于英文冠词的贴子。说到这冠词,关于 a 和 an 嘛,我还能凑合着涂鸦几句,但是这 the 字,就绝不是我这半瓶醋的人能瞎掰的了。不过最近倒是在文学城里结识了一位真正的高手,科班出身,专攻语言学的,真正做学问的人,看样子最近也应该是我们70坛的潜水常客了。他已经同意以后与我一同写这篇冠词的贴子。
回来继续说词性。既然冠词这么麻烦,那么其它的词呢?介词嘛,稍微头痛点,这在《中国人常犯的英语错误1》里有蜻蜓点水般的提到,本文不再讨论。动词和形容词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看样子还是副词最简单,无非就是记住了加个 ?ly 嘛……
Oh yeah?
看看下面这些副词,哪一个有ly 尾巴的?
Quite, very, pretty, most, almost, much, well
再看看下面的几个形容词,都带着 ly 尾巴,你敢说有一个副词吗?
Friendly, manly, gentlemanly, womanly, girly, bubbly
还有这些,看看它们做形容词机会多,还是做副词的机会多:
hourly, daily, monthly, quarterly, yearly.
例子:
An hourly employee
Daily news
A monthly statement
A quarterly report
A yearly meeting
所以光看相貌不行,还要看内涵(就象选美)。什么是副词?副词是用来形容动词、形容词、甚至副词本身的词。
下面是几个中国人最容易犯的关于副词的语法错误:
残障人士
Physical challenged
正确答案:
Physically challenged
脑子迟钝
Mental retarded
正确答案:
Mentally retarded
心理创伤
Psychological traumatized
正确答案:
Psychologically traumatized
我们中国人(尤以托尼福为甚)一讲究起语法来就会犯另一个错误,那就是咬文嚼字以至于不敢张口讲话了。这个,我在《中国人常犯的英语错误3 ? 咬文嚼字》里提过。日常交谈的确不应该过于咬文嚼字,但是如果是在正式场合,比方你要做个演讲,或者说在工作面试时,说错一次,那就会必然减一次分,所以还是要考虑一下语法的。
怎么办呢?
我有一个秘诀,其实也是我读大学时Speech 课上老师教的一招,记住五个字:
Talk slow, but think fast.
在正式场合说话时,告诉自己的嘴巴:慢点,再慢点!这样脑子才有时间考虑语法问题。
我们不妨再来默读一遍:
Talk slow, but think fast.
嘴巴还可以慢一点,这样脑子才能跟得上:
Talk ... slow ... , but think fast.
我觉得有必要读得更慢一点,这样有助于我们动脑筋领会其中的奥妙:
T--A--L--K … S--L--O--W……, but think fast.
需不需要老师再读得慢一点?
别不耐烦哦!脑子真的都跟上了吗?真的吗,真的都在思考了吗?
那好,老师现在要反过来考考你们:想想看,到底应该是 talk slow 还是 talk slowly?
……什么?
哎,这堂课真的是白上了!
更正:
前几天临MM贴的那个 Absolut empty 其实是“meant-to-be”,而并非 absolutely empty 的笔误。Absolut 原来是一种Vodka 酒的牌子。这倒也令我想起另一个笑话:前几年台北有一家酒吧/的士高,也叫 Absolute。中文译名非常“绝”,叫“一条死路”。
不过我觉得如果把它翻成“阿扁死路”会更贴切点。